• 外地缴存 不能办理公积金房贷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5 18:35: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naziwus)
  •   1.我所在的公司统一在北京为员工交住房公积金,我在大连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复: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必须在同一公积金中心,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年,这是公积金贷款的必要条件。如果公积金在外地缴存,就不能在本地公积金贷款购房。

      2.购房房证是否可写孩子的名字?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是否可以作为购房首付款?

      答复:只要您的孩子已年满十八周岁就可以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公积金不可以作为首付,只能在贷款后进行提取。

      3.2003年辞职后将住房公积金办理了托管,现在找到了新单位,公积金该怎么办?

      答复:她的住房公积金应该由托管账户转到新单位,继续缴存。市内四区的托管职工持新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以及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到中山办事处统一办理,其他区市县的托管职工到其账户所在办事处办理。

      4.我是农户,在大连工作了几年,现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我能把公积金都提出来吗?

      答复:可以全部提取。

      5.我在2001年购买住房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请问若办理提前全部还款,贷款还清后,是否还可以继续提取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若提前部分还款,每年的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否有限制?

      答复:若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后,就不能再继续持该住房贷款合同提取公积金;若您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则以后每年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贷款还款本息之和。

      6.我是一家企业退休职工,我的公积金一直处于封存状态,原单位已破产拍卖,但未在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我现在要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但因没有破产证明办不了公积金托管,怎么办?

      答复:请您到工商局开具单位两年未办年检的证明,再到单位所在区域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托管,然后就可以按规定的提取条件办理公积金提取了。

      7.原来买房时工作不满一年,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于是办理了商业贷款,现在时间上已经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了,想把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答复: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即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从申请日往前推算)的在职职工。

      (2)原贷款银行同意,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3)房屋产权证应已办出。

      (4)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本息。

      (5)原来办理的是组合贷款的,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6)借款人须到房屋所在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8.职工对单位存在的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答复:职工投诉单位属于整体未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整体欠缴住房公积金情形的,可以不提供书面材料;其他情形职工应当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件等其他有关材料。